关于开展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制)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研究生院、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4-11-15 阅读量:10


 

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国别和区域研究,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洞悉国际形势、能够参与国际事务的国别区域问题研究人才,更好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服务大局、“一带一路”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需要,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实施“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形式

2025年该项目采取“项目制”申报,即“先立项,后选拔”的选派模式。申报主体为教学单位,各单位可先行组织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并确定获批项目后,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录取。获批项目可连续支持三年,三年可累计选派10人。

二、申报要求

项目制申报相关事宜详见附件。

该项目主要支持研究“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专门人才,重点支持高校“区域国别学”学科建设,优先支持国别和区域研究培育基地、备案中心申报,鼓励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培育基地高校及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高校研究人员带课题出国调研、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加强国别区域研究。

请各单位根据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及人才培养需要,认真做好项目设计,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学校将视情况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提交留学基金委。

三、提交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41126前将项目申请书、项目信息汇总表、本单位与国外单位签署的实质性合作协议中/外文版提交至人事处,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

 

联系人:孔老师     电话:23282839

 

附件1.选派指南.docx

附件2.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制申报常见问题解答.docx

附件3.2025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4.2025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申报项目列表.xlsx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研究生院、教务处

                          2024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