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学生处转发天津市委工委、市教委关于2024年度天津市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学生处 发布时间:2024-11-19 阅读量:10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天津市教委发布的《关于2024年度天津市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和我校关于做好此项工作的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实施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和天津市教委等十六部门制定的《天津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行动方案》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推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按照《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专项任务项目(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将2024年度天津市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领域及要求

申报项目可自拟选题,也可结合以下选题领域进行选择。无论选题方式如何,均须严格符合选题要求。

()选题领域

1.五育并举促进积极心理品质

探索心理健康教育如何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育有机融合、协同联动,研究“五育并举”教育体系下心理健康的实践路径,培养学生的积极心理品质。

2.课程体系建设与教学模式

聚焦心理健康教育精品课程建设,研究如何通过创新教学模式和资源整合,探索适合不同学段学生认知发展规律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

3.科普作品的创作与应用

针对不同学段学生的特点,编制适合学生、教师及家长的心理健康科普作品,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预防心理问题的科普。

4.学生心理健康典型问题的应对方案

针对学生常见的心理健康问题,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科学有效的干预策略和应对方案。

()选题要求

选题要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聚焦心理健康教育领域的实际需求,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和较强的创新价值,研究成果应体现创新性和前瞻性,并具有实用性和可推广性。

申请人可针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及现实需求,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进行申报。自拟选题应具有前沿性,研究问题明确清晰,研究设计科学合理并具有可行性,研究成果具有转化与应用价值。课题表述应规范、准确、简洁。

申请人亦可从选题领域中确定研究方向,所拟题目须紧密围绕既定领域的研究重点,体现鲜明的现实性和创新性。表述要完整、准确、简洁,不加副标题。研究内容应紧扣心理健康教育领域的实际需求,明确核心研究问题,且具有较强的应用价值和推广价值。研究设计须科学合理,符合学术规范,主要概念具有一定的学界共识。

二、项目类型

()基础研究项目

聚焦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基础和政策导向,探索心理健康教育的新思路、发展趋势及符合新时代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教育模式。

()应用研究项目

针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典型问题,探索具有操作性、实用性和推广性的心理健康教育资源。

()实践创新项目

结合区域和学校特色,探索心理健康教育的新方法和新路径,形成可推广的实践案例和教育经验,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在我市学校教育实践中的创新应用。

三、研究周期及成果要求

()研究周期

时间周期为2年。

()成果要求

1.学术理论专著1部;或公开发表北大中文核心刊物目录或CSSCI 核心期刊文章1篇;或公开发表学术文章2篇;或调研咨询报告1(需提供委局级以上单位的采纳证明);或发明专利1个;或优质课程资源1(需提供委局级以上采纳证明或获奖证明);或优质科普作品1(需提供委局级以上采纳证明或获奖证明)

2.公开发表的项目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注明“天津市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字样、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否则验收时不予承认。

四、申报条件

1.本专项课题限天津市各级各类学校申报。

2.申报人须为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在学校一线从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人员,包括专职心理健康教师、主管领导、辅导员、班主任、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德育工作者、各区心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等)

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组织跨学科、跨部门、跨学段的研究团队进行申报,鼓励不同类型学校开展合作研究,利用高校的科研资源与基础教育的实践经验,推动心理健康教育理论与实践 的紧密结合,提升研究的深度与广度。

3.申报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且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否则视为违 规申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1)承担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专项任务项目(心理健康教育)第一负责人且尚未结项者。

(2)所主持的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五、经费来源

本年度项目均为自筹经费,各项目负责人须自筹经费开展相关研究并取得相应项目成果。

六、申报办法及程序

()项目申请填报

1. 申报人按要求填写《2024年度天津市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书》(附件1)、《2024年度天津市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统计表》(附件2),并于20241125日(周一)12:00前,发送电子版至学生处邮箱students@tjfs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学院/部门名+2024年心理课题申报材料。申报书纸质版(一式3份)报送两校区心理中心,由学生处汇总、审核后,递交科研处进行审核、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科研处公章,学生处将统一在封皮页加盖学校公章并上报材料。超过限额时,邀请校外专家进行差额评审。

2. 申报书的填写要求字体为宋体五号,A4纸张,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封皮需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高校为学校公章);申报书中涉及项目负责人及其他课题成员签名的位置均须本人手写签名;所在单位意见一栏须由相关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高校为所在学校科研主管部门)

()项目评审与立项

统一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综合评估项目的科研价值、创新性和可行性等方面的情况,最终评选出立项项目。

()申报项目限额

按照要求,我校限额3项。

七、其他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项目的申报管理和报送工作,并以项目申报为契机,不断提升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理论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

2.各单位要加强对批准立项课题的过程管理,做好项目推动工作。

3.申报人应如实填报资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后续三年的申报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2-23280995

附件1:天津市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书.doc

附件2: 2024年度天津市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专项课题统计表.xls

 

 

 科研处、学生处

20241118